发布人: 商务系统模拟仿真综合训练中心   



   第一条 实验室人员在政治上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、学院及 示范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,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。

    第二条 实验室人员在工作上要服从分配,勇挑重担,认真负责,讲究实效, 团结协作,搞好实验室建设,努力为教学科研服务。

    第三条 实验室人员应该爱岗敬业,刻苦钻研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,坚持实 事求是、尊重科学、文明管理、严谨治学的作风,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。

    第四条 实验室人员应当遵守劳动纪律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上班时间不做与 工作无关的事情。实验室人员不得无故拒绝、抵触学校、学院和中心安排的 加班任务,不得无故缺席学校、学院和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。

    第五条 实验室人员应当实验前做好实验准备工作,实验中及时处理所现问题,实验后做好整理与清洁工作。

    第六条 实验室人员应当做好日常的仪器设备维护与保养工作,定期对设备进行调试与检测,做好实验记录,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。

    第七条 实验室人员在实验室建设及日常的仪器、设备、材料的购买和维修工作中应当勤俭节约,确保最大程度上发挥实验室的每一笔建设经费的效用。

    第八条 实验室人员应当保持实验室的清洁,不在室内吸烟、吃东西,不得随地吐痰与乱抛纸屑。

    第九条 实验室人员必须每次实验完毕或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,关闭电源与门窗。

    第十条 实验室人员在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游戏软件,不得查阅低级内容的文 档、图片及影音资料。

    第十一条 实验室人员应当做好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,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,不得私自出借或拿走实验室内任何设备材料,若人为损坏要进行赔偿。

    第十二条 实验室人员应当积极开展对外交流,从兄弟院校的相关部门、社会的相关行业吸取先进的实验技术、实验方法和科学的管理手段。

    第十三条 实验室人员违反本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,要追究其责任。